福建三明市沙县官庄国有林场池村工区杉木种子园灌溉工程
- 2010-11-18
| 项目编号: | SMJL-YL1085-1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福建 |
| 工程名称: | 福建三明市沙县官庄国有林场池村工区杉木种子园灌溉工程 |
| 招标单位: | 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 |
| 代理单位: |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官庄国有林场池村工区杉木种子园灌溉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福建省沙县官庄国有林场池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约30 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沙县官庄国有林场池村工区杉木种子园灌溉工程施工招标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
| 报名条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 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或园林养护或农业灌溉经营范围 ; 3.2. 投标人需为在福建省境内注册的法人机构。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11月16日至2010 年11 月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三明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三明市新市中路206号4幢1楼)购买招标文件;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闽建筑[2009]16号)。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0年11月25日下午15:30前,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现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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