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莞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2014-01-13
    • 消息来源:http://www.flowerworld.cn/

     

     

     

    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14年1月13日8时30分 至 2014年3月7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CSSA11406829

    建设单位: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工程设计

    工程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创新科技园

    投资金额:536876500.00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7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7.6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3687.65万元,建安费约48365.99万元(限额设计),其中室内装修工程建安费约21583.52万元,智能化工程建安费约2280万元,绿化园建工程建安费约339.45万元。

    发包范围:东莞中国科学院云计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工程设计包括:总体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方案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人防(附建式)、给排水、电气(含强电、弱电、智能化)、消防、IDC专业设计、防雷接地、暖通、节能、钢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幕墙、泛光照明、标识系统、停车场、环境景观绿化及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等手续。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基础资料和设计任务书。

    服务期限:一、总设计工期约300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

    (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5个日历日内与招标人确定设计方案;

    (2)初步设计: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后3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3)工程设计概算书:自初步设计完成后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设计概算书;

    (4)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45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6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甲级 或者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建筑一级 ( 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4年3月3日9时30分, 1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4年3月3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1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4年1月13日8时30分 至 2014年1月17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招标文件售卖处(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685261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保证金金额:200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具备《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和对应的纸质版手册)或已在东莞建设网上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在上述企业信用档案中备案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不低于本须知第4.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在东莞建设网上的企业信用档案必须为可用状态;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好相关登记手续(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注册资本金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

    (3)拟在本合同工程任职的总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4)、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19:00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5)、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根据《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号文)、《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号文)、《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及《关于继续沿用原有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3〕46号)的规定,投标人或承包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查询内容必须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总设计负责人的查询结果;查询地点:东莞市人民检察院预防科)。提交查询结果时,需带齐查询结果原件和复印件,由招标人或发包人核对无误后,留复印件备案。投标人或承包人不能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或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或发包人应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发现提供虚假、篡改或伪造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要作为不良信息,一并记入投标人或承包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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