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 2014-09-04
- 消息来源:青青花木网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已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产业【2010】1343号文、湘发改招【2012】157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项目园林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点: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本工程景观面积约为160000㎡,其中绿化面积126807㎡,总投资额约1580万元。
2.4 工期要求: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82日历天内完工(为赶工期,必要时须二十四小时施工),具体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要求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华菱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项目办公楼、研发楼区域等园林绿化工程,具体图号为:一)、总图部分:LN-0.01~0.02,LN-1.01~1.04;
二)、景观详图部分:LD-1.01~1.03,LD-2.01~2.08,LD-3.01~3.11,LD-4.01~4.07,LD-5.01,LD-6.01;
三)、景观通用部分:LT-1.01~1.02;
四)、绿化种植部分:PN-1.01~1.04,PN-2.01~2.08,PN-3.01~3.08;
五)、电施部分:DS-01~06;
六)、水施部分:SS-01~09。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壹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或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园林绿化专业项目经理岗位证书 ,且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