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光-环城高速立交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施工
- 20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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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穗发改[2014]9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现对新光-环城高速立交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光-环城高速立交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洪小姐 联系电话:020-6114207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先生、梁小姐 联系电话:020-83842351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020-83865773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
四、项目概况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 新光-环城高速立交出入口绿化景观建设工程,建设面积为8094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地形改造、改善排水系统、进行土壤改良、增加种植开花植物,丰富四季林相景观。
招标控制价约为:16958275.39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14年9月20日 至2014年9月24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4年9月25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4年9月30日
报名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3:30—16:00。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壹级级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投标人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按照资格审查文件中附件四的格式提交承诺书)。
7 、投标人自2012年8月1日 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是指第4点所述资质低一级,即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招标,且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1100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
(2)①园林绿化(林业)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园林(林业)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②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合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表或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园林绿化养护业绩以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表或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的时间、金额为准。
(3)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4)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并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
(5)投标人为联合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