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市源城区2014年市级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抚育项目
- 201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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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源城区2014年市级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抚育项目作业设计已由河源市林业厅批复(河林复[2014]39号) 和源城区财政局审核(源财农函[2014]4号),具备了公开摇珠确定抚育承包商的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作业进行公开摇珠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源城区林业局
2、工程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项目抚育总长度29.8公里、2094亩。建设地点为源城区高塘村与东源县交界处至源城区埔前镇与博罗县交界处的10号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招标总金额为70.116万元(直接投资,分两年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共设1个标段进行公开摇珠确定抚育承包商。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未到位之前,先由中标人垫资建设。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后,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抚育进度拨付工程款。
二、施工完成日期:从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至2014年11月7日前必须完成第一次抚育工作,至2015年11月7日前必须完成第二次抚育工作,两次抚育面积必须达到作业设计要求,抚育保存率达95%以上。并达到合同条款要求。
三、项目投标报名具体要求:
1、投标企业须承诺造林工程使用“两证一签”苗木,并优先使用本地苗木。
2、投标人中标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工程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出中标公告后,中标人要在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挂靠分包,投标申请人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不挂靠、不转让、不违法分包”承诺书。如发现有转包、分包及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签订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单位:河源市源城区林业局
开户银行:农行河源市源城支行
账 号:206001040000648
联 系 人:游股长
联系电话:0762-3313633
4、投标人中标后须在源城区范围内设有临时办公场所,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开展工程检查监督指导等工作。
5、项目实施其他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施工合同)。
四、投标保证金
根据河林预审委[2014]3号文件通知要求,参加公开摇珠承包商按季度缴交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摇珠保证金5万元,即可在所缴季度内报名参加所有林业生态建设项目摇珠。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为准。
银行开户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广发行河源市中山大道支行
帐 号: 125002516010000995
联 系 人:沙小姐
联系电话:3828709
五、摇珠流程
(一)投标报名
1、入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内企业均可报名参与。投标人凭企业基本结算账户划出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报名登记并确认。报名时还需将加盖公章后的退还保证金账户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