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北路(富国路-机耕路)绿化工程
- 2015-09-01
- 消息来源:必联网
振兴北路(富国路-机耕路)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 |||||||
工程编号 | DHHY201508002 | ||||||
工程名称 | 振兴北路(富国路-机耕路)绿化工程 | ||||||
招标人名称 | 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自筹,已落实 | ||||||
工程地点 | 东海县 城区振兴北路(富国路-机耕路) | ||||||
标段具体信息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方式 | 合同估算价 | 计划发包时间 | |||
DHHY201508002 | 振兴北路(富国路- 机耕路)绿化工程 | 公开招标 | 292万元 | 2015年9月 20 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5年 9 月 1 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5年9月 6 日 | ||||
公告内容 | |||||||
1、 振兴北路(富国路-机耕路)绿化工程 ,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新建绿化工程 (2)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包含地形整理、园路铺设、绿化苗木栽植等工程; (3)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 已落实 (5)工程建设地点为: 东海县 城区振兴北路(富国路-机耕路) (6)工程质量要求 合 格。 (7)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9 月 2 5 日,竣工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13 日,工期 50 日历天; 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与评标 。 4、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专业 承包 贰级及以上 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 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园林绿化工程 贰 级及以上项目经理 资质 或 市政工程 贰 级 及以上建造师资质; (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4)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5)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① 、 按“连建管[2006]636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 ②、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 ③、按“苏建规字[2013]4号文”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1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④、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办【2010】4号及连清办【2011】9号文及苏清办【2011】13号文、苏清办【2012】14号文、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 。 8、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投标报名时间及须提供的资料: ①投标申请人于2015 年 9 月 1 日至2015 年 9 月 6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前往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路 166 号浅水湾别墅小区南大门东 50 米)。 ②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 1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安装单位公章;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企业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6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 振兴北路(富国路-机耕路)绿化工程和晶苑路(富华路—晶都大道)绿化工程两个工程的竞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开标顺序为振兴北路先,晶苑路后。 10、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 年 9 月 21 日 上午9 时 30 分,提交到东海县招投标服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 发布公告的媒介:东海县招投标信息网http://dhjs.net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东海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玉平 | ||||
传真 | 电话 | 87230016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东海县幸福北路166号6-7-2 | 联系人 | 尚连春 | ||||
传真 | 0518-87251856 | 电话 | 0158-87251856 13851216731 | ||||
评标标准及方法(合理低价法 )
1、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100分;
2、投标报价每偏离基准价正1%的扣0.5分,每偏离基准价负1%的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如遇到得分相同时,以报 价接近于基准价的为优先;评标价相同的,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4、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取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数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且<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C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