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泗阳县城南新城樱花路(人民南路至金桂路段)绿化工程;

    • 2015-11-16
    • 消息来源:必联网

     泗阳县城南新城樱花路(人民南路至金桂路段)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招标序号 : SYA20151112530
     
    泗阳县城南新城樱花路(人民南路至金桂路段)绿化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现决定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工程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 已经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位于 泗阳县城南生态科技园区 ;
    (二)工程规模: 绿化苗木包括:早樱、香樟、红枫、桂花、大叶黄杨球、红叶石楠球、海桐球等 ,预算价约 176.04 元;
    (三)质量要求:合格; 管养期限:两年;
    四)工期: 60 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履约保证金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 4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苗木成活率在 95% 以上,且对死亡苗木及时进行补植,并经相关部门综合验收组验收合格后 ( 以验收报告书为准 ) 付至合同价的 70% ;工程养护期满且审计结束后,对死亡苗木进行再次补植,成活率必须达 100% ,并经相关部门综合验收组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合格后 ( 以验收报告书为准 )付清合同余款。
    三、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四、 评标办法: 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详见附件或招标文件。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须具备: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工程师以上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市政专业 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三)其他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5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 6 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6 、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 65 分。根据泗信用办发〔 2015 〕 20 号文第八条,信用报告须持原件经泗阳县信用办备案方可有效。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泗阳( http://cxsy.siyang.gov.cn/ )网站专栏《信用报告办理指南》。友情提醒:( 1 )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 5 个工作日,有效期 1 年。( 2 )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 3 )泗阳县信用办备案联系电话: 0527-85182858 。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及开标时间
    (一)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11 月 13 日 8  30 分至 2015  11 月 19 日 17 00 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逾时不再办理;
    (二)由于我县  一键朝阳  系统诚信库已升级,现在统一使用宿迁市投标企业诚信库,投标报名单位未办理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或者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激活入库的,请到宿迁市洪泽路 156 号(市便民方舟)办理。 CA 锁办理咨询电话: 0527-84396015 联系人:唐杉杉。激活入库办理咨询电话: 0527-84396016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袁丁(企业入库)。
    (三)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于 2015  11 月 13 日至 2015  11 月 19 日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pa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下载或不按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四)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不得放弃投标,如放弃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 个月至一年内企业不得进入泗阳招投标市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凡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谋取中标、不按规定办理项目经理压证手续等不良行为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理,还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到场要求
    1 、开标时间: 2015 年 12 月 3 日 9 时 00 分;
    2 、开标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标一室;
    3 、到场要求: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项目负责人在开标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招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凭证 , 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  如投标人对该时间有疑义的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 天提出,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则视为同意。
    七、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如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予公告期以书面形式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监管科提出。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反映,否则后果自负。网管科: 0527-85278006 ,工程科: 0527-85278005 ,系统技术支持:刘凯,咨询电话: 0527-8439602 0  13951060708 
    八、评标结束后,即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标申请人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须在公示期内(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各投标单位请自行查询开具项目负责人 >> 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递 >> 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管科,查询网址: http://218.94.117.252:12301/Case/company.html )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且在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九、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泗阳城南新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联 系 人:吴美霞
    联系电话: 13951393023 传真: 0527-89662652 咨询电话: 0527-85252652
    招标人代表:葛威 联系电话: 15052721867
     
    编制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并盖单位章)
     
    2015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如下:
    投标报价评审( 100 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 ≥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报价和二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
    评标基准价=A × 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不足百分之一按插入法计算。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泗阳县城南新城樱花路(人民南路至金桂路段)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招标序号 : SYA20151112530
     
    泗阳县城南新城樱花路(人民南路至金桂路段)绿化工程已经批准投入建设,现决定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工程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 已经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有关单位参与投标。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地点:位于 泗阳县城南生态科技园区 ;
    (二)工程规模: 绿化苗木包括:早樱、香樟、红枫、桂花、大叶黄杨球、红叶石楠球、海桐球等 ,预算价约 176.04 元;
    (三)质量要求:合格; 管养期限:两年;
    四)工期: 60 日历天;
    (五)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
    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施工履约保证金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 4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苗木成活率在 95% 以上,且对死亡苗木及时进行补植,并经相关部门综合验收组验收合格后 ( 以验收报告书为准 ) 付至合同价的 70% ;工程养护期满且审计结束后,对死亡苗木进行再次补植,成活率必须达 100% ,并经相关部门综合验收组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合格后 ( 以验收报告书为准 )付清合同余款。
    三、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四、 评标办法: 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详见附件或招标文件。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企业资质须具备: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工程师以上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 市政专业 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三)其他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 )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5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 6 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6 、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企业应具有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 65 分。根据泗信用办发〔 2015 〕 20 号文第八条,信用报告须持原件经泗阳县信用办备案方可有效。经宿迁市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泗阳( http://cxsy.siyang.gov.cn/ )网站专栏《信用报告办理指南》。友情提醒:( 1 )信用报告办理时限为 5 个工作日,有效期 1 年。( 2 )宿迁市信用办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部。( 3 )泗阳县信用办备案联系电话: 0527-85182858 。
    六、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和费用及开标时间
    (一)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11 月 13 日 8  30 分至 2015  11 月 19 日 17 00 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逾时不再办理;
    (二)由于我县  一键朝阳  系统诚信库已升级,现在统一使用宿迁市投标企业诚信库,投标报名单位未办理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或者未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激活入库的,请到宿迁市洪泽路 156 号(市便民方舟)办理。 CA 锁办理咨询电话: 0527-84396015 联系人:唐杉杉。激活入库办理咨询电话: 0527-84396016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袁丁(企业入库)。
    (三)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于 2015  11 月 13 日至 2015  11 月 19 日登陆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pa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下载或不按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四)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不得放弃投标,如放弃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3 个月至一年内企业不得进入泗阳招投标市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五)凡在招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证件谋取中标、不按规定办理项目经理压证手续等不良行为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理,还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记入不良行为予以公示。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到场要求
    1 、开标时间: 2015 年 12 月 3 日 9 时 00 分;
    2 、开标地点: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开标一室;
    3 、到场要求:投标人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到达开标会议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项目负责人在开标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招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凭证 , 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  如投标人对该时间有疑义的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5 天提出,如不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则视为同意。
    七、注意事项
    各投标人如若对招标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予公告期以书面形式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监管科提出。 项目招投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出,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讯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泗阳县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反映,否则后果自负。网管科: 0527-85278006 ,工程科: 0527-85278005 ,系统技术支持:刘凯,咨询电话: 0527-8439602 0  13951060708 
    八、评标结束后,即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 投标申请人若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须在公示期内(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各投标单位请自行查询开具项目负责人 >> 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递 >> 交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管科,查询网址: http://218.94.117.252:12301/Case/company.html )否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项目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且在公示期内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九、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泗阳城南新城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志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泗阳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联 系 人:吴美霞
    联系电话: 13951393023 传真: 0527-89662652 咨询电话: 0527-85252652
    招标人代表:葛威 联系电话: 15052721867
     
    编制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并盖单位章)
     
    2015 年 11 月 13 日
     
     
     
     
    附件
    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如下:
    投标报价评审( 100 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 ≥ 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报价和二个最低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
    评标基准价=A × 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5分,不足百分之一按插入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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