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泉州市园林管理局和泉州市市政公用管理局总工程师办公室共同主编的《福建省园林植物修剪技术规程》,经审查,批准为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13-245-2016,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