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金狮湖环湖景观工程一标段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 PJZB2015-284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狮湖环湖景观工程 由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 [2015]135 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浦江县金狮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范围及简况: 本工程包括景观 ( 包括广场、园路、出入口、小品、构筑物等 ) 、绿化苗木、护岸及水体、道路、土方挖填及外运、给排水及照明、荣誉室、公厕、休闲构筑物、安装等工程 .2.2 建设地点:浦江县金狮湖环湖周边2.3 施工计划工期: 15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2.5 工程预算投资 额:约 92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的本企业人员 (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 2015 年 8 月、 9 月、 10 月连续 3 个月份的投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 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投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符合浦政发【 2013 】 7 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3.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被拟派项目负责人各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4 .购领招标文件4.1 网上售标时间、网址:4.1 . 1 、网上报名时间: 2015 年 12 月 7 日 9 时至 2015 年12 月16 日 17 时止,逾期不再出售。4.1 . 2 、网址: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建设工程 -- 对应招标公告。4.2 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交易席位费 500 元, 辅助评标软件使用费 100 元 / 次, 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4.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80 万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 13 时 00 分前汇至下列指定帐户: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项目帐号: 353267576525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2 月 17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 83 号)一楼开标大厅。6. 资格审查及评标辅助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将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的公告为准。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浦江县金狮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金狮社区邮 编: 322200联 系 人: 王先生电 话: 0579-89386636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杭州市体育场路 68 号云裳公寓一幢二楼邮 编: 310004联 系 人:许先生电 话: 13634108918传 真: 0571-8509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