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2016年瑞安市义务植树苗木供应
内容:           关于2016年瑞安市义务植树苗木供应采购公告 2016年01月2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瑞安市林业局 的委托,就2016年瑞安市义务植树苗木供应 进行 询价 ,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 报价一、 招标项目编号:RACG201601007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三、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发包简称标项内容采购单位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第1包2016年瑞安市义务植树苗木供应(标段一)瑞安市林业局苗木供应,包括绿化苗木的掘苗、包装、运输至指定地点卸苗等服务财政预算价:人民币15万元整。第5包2016年瑞安市义务植树苗木供应(标段五)瑞安市林业局苗木供应,包括绿化苗木的掘苗、包装、运输至指定地点卸苗等服务财政预算价:人民币10万元整。第3包2016年瑞安市义务植树苗木供应(标段三)瑞安市林业局苗木供应,包括绿化苗木的掘苗、包装、运输至指定地点卸苗等服务财政预算价:人民币10万元整。第4包2016年瑞安市义务植树苗木供应(标段四)瑞安市林业局苗木供应,包括绿化苗木的掘苗、包装、运输至指定地点卸苗等服务财政预算价:人民币15万元整。第2包2016年瑞安市义务植树苗木供应(标段二)瑞安市林业局苗木供应,包括绿化苗木的掘苗、包装、运输至指定地点卸苗等服务财政预算价:人民币10万元整。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3、必须拥有50亩(含)及以上苗木生产基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有能力供应所采购苗木的配送及场地,且种植符合所采购的苗木品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五、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 2016年01月21日 至 2016年01月27日 上午: 8:30 到 11:30 下午: 14:30 到 17:00 地点: 报价人登陆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网上报名后从“下载采购文件处”直接下载。(截止投标前报名均有效) 标书价格(元): 每本 300.00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2月02日 14:30七、 投标地点: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瑞安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见当天大厅公示栏)八、 开标时间: 2016年02月02日 14:30九、 开标地点: 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瑞安滨江大道外滩满庭芳大楼三楼)(见当天大厅公示栏)十、 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户名):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10000 交付方式:保证金应以支票/电子汇款/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得用现金提交,不得通过报价人分支机构或第三者帐户转入,必须从报价人银行帐户汇出,并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帐户。 账户一 开户银行:浙商银行温州瑞安支行 银行账号:3330020110120100031028 账户二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温州瑞安支行 银行账号:76050122000007469十一、 其他事项: 1、报价人必须先办理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诚信库入库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才可办理保证金缴纳。2、获取了询价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报价人,请在开标前1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弃标未予告知的,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3、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瑞安政府采购网(www.razfcg.gov.cn)和瑞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raztb.com)上发布。4、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请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5、报价保证金10000元可以参加多个标项投标。十二、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瑞安市林业局 联系人: 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77-65839857   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点: 瑞安市安福路28号二楼 联系人: 陈洁、王芳 联系电话: 13506577021、13515873601 传真: 0577-65802277           备注:如果您尚未办理会员诚信库入库手续,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会员诚信入库手续;办理须知详见www.raztb.com《办事指南-瑞安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会员诚信库入库须知》。未进行会员诚信入库将会导致无法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瑞安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信息登记及入库申请工作,否则,由此造成供应商不能投标或其他不利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