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7年度全国十大苗木经纪人”的通知
- 2007-10-11
为培育发展、不断壮大我国的苗木经纪人队伍,经研究决定,我报将在2007年继续举办“年度全国十大苗木经纪人”评选活动,评选活动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为基础,推出一批在苗木经营领域成绩突出的苗木经纪人,推动我国苗木经纪人队伍健康快速发展。“2007年度全国十大苗木经纪人”推荐工作从即日起展开,现将推荐、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凡在苗木经营活动中成绩显著、在当地产生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符合“2007年度全国十大苗木经纪人”参评条件的苗木经纪人,均可推荐参评。二、参评条件
推荐参评的“2007年度全国十大苗木经纪人”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通过苗木经营活动,为当地苗木产业发展做出一定贡献。
2.苗木经营方面独有建树,在当地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并带领企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在苗木经营活动中诚信守法,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4.该苗木经纪人在当地苗木经纪人队伍建设中起到一定带头作用。
三、推荐人选
1.“2007年度全国十大苗木经纪人”的候选人推荐工作,由各花卉主产区政府主管部门择优推荐,每地可推荐1-2名。
2.往届全国十大苗木经纪人得主也可直接推荐候选人。
3.推荐单位须认真填写《2007年度全国十大苗木经纪人推荐表》,经审核、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报至中国花卉报社。候选人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8月31日。
四、评选揭晓
“2007年度全国十大苗木经纪人”评选结果将在 “第三届全国苗木经纪人大会”(与第五届中国苗木交易会同期)上公布并举行授牌仪式。
五、宣传报道
1.我报将以专版形式对“2007年度全国十大苗木经纪人”入围候选人进行深入报道。
2.从多层面、多角度在全国范围内宣传“2007年度全国十大苗木经纪人”得主的经营理念、经验、成绩等。
3.在中国花卉网建立全国十大苗木经纪人档案。
请各地林业、花卉主管部门接到通知后,指派专人负责该地苗
木经纪人候选人推荐工作,并及时将结果寄至中国花卉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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