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源市珠河桥水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10-09-07
- 消息来源:
| 项目编号: | 河发改资[2010]72号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河源市珠河桥水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 代理单位: | 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一、工程概况
1、招标人: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招标代理: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河源市珠河桥水景工程
4、工程规模:工程总造价约800万元(以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为准)
5、招标内容:在珠河桥主桥(42.5+60×3+42.5=265米)设置水帘(含水泵、电缆及控制系统)、景观照明、控制房土建、高低压配电工程、控制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维护及相关服务等完成整个珠河桥水景功能的全部工作内容。
6、工程地点:河源市区中山大道珠河桥
7、工期要求: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
8、资金落实情况:资金由市财政安排,资金已落实。 |
| 报名条件: |
二、凡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资格评审合格即取得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给水排水设备分会水景喷泉委员会颁发的水景喷泉设计施工甲壹级资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具有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给水排水设备分会水景喷泉委员会核发的项目经理资质,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4、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水景喷泉或给排水专业的工程师;
5、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
6、报名企业必须在自身报名前(以汇出银行的转账凭证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
开户单位: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开户银行:建行河源市新建分理处
账号:44001748644050766379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31日至9月6日(每天8:30~11:30, 14:30~17:00,节假日休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6日15:30)。
2、报名及通报会地点: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河源市区凯丰路6号106室),联系电话:0762—3333963
3、报名时即购买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售出不退。
四、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证明(书)材料,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经理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企业银行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须带备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
注:投标报名资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资料原件统一在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后退回。
五、投标人须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全程参加整个招标过程,自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正式投标人的确定
1、2010年9月6日15:30,招标人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
2、各报名企业于2010年9月6日16:30准时到河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资格审查情况通报会,不再另行通知,没有参加会议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即取消投标资格)。 |
| 报名期限: | 2010-8-31|2010-9-6 |
| 联 系 人: | 叶生 |
| 联系电话: | 0762-3387376 |
| 联系传真: | |
| 联系地址: | 河源市区凯丰路6号106室 |
| 备 注: |
- 标签:
- 招标
已有 838 次浏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