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市金沙人家花园一期园建工程
- 2010-10-30
| 项目编号: | GL-201010290472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广东佛山市金沙人家花园一期园建工程 |
| 招标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良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
| 代理单位: | 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项目名称 金沙人家花园一期园建工程 工程地点 顺德区大良
招 标 人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良房产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 公告时间 2010年11月01日 上午 08:30 起共5个工作日 公告编号 GL-201010290472 工程概况 项目估价 270(万元)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工期(天) 60 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概况:本工程的主要内容包括:(1)楼地面铺贴、景墙、水池等各种造型制作、安装及树池、花基砌筑、铺贴、门卫室土建及装修等工作内容;(2)给水工程、景观配电工程。其他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有关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范围:详见佛山市高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的图纸及佛山市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资质要求 报名及 获取招标文件 办法 发售时间 2010-11-05 17:30:00 发售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顺德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 收费标准 每份人民币500元正 |
| 报名条件: |
资格预审合格
标准 1、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顺德区外企业须提交有效的经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加具了意见的本项目《佛山市顺德区外来园林绿化企业承接业务登记表》(到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窗口办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广东省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培训证,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在本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以投标人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2010年8月或以后的证明材料为准),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顺德区建工管理的规定。 6、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4)近三年发生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近三年在同一年度周期内发生2宗以上(含2宗)四级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5)正处于“黑名单”的企业;(6)最近一年有骗取中标、或最近六个月在招投标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以网上公示或行政处罚书载明的时间为准)或在投标中涉嫌弄虚作假或围串标,并正在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的企业。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同时投标。 :::下载预审标准::: 提交资格预审 资料的要求 正式投标人的 选取办法 1、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可进行下一阶段----开标的程序;初步完成资格审查后当场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5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且投标人必须带备原件以备核对。如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有疑问需投标人出示原件核对澄清时,投标人必须能即时出示相关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
| 报名期限: | 2010-10-29|2010-11-5 |
| 联 系 人: | 欧阳先生、李小姐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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