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榕市鼓山风景区鼓宦公路花化工程

    • 2010-11-15

     

    项目编号: 榕市市政招2010121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榕市鼓山风景区鼓宦公路花化工程
    招标单位: 福州市鼓山风景区管理处
    代理单位: 福建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鼓山风景区鼓宦公路花化工程已由福州市园林局文件以榕园[2010]2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鼓山风景区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鼓山风景区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鼓山风景区鼓宦公路沿线两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预算价为463213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鼓山风景区鼓宦公路花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要求;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由福州市财政评审中心审核;
    2.6.2.设计单位:福建怡闽风景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2.6.3.建设单位:福州市鼓山风景区管理处;
    2.6.4.监理单位:/。
    报名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投标人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8.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11 月 15 日至2010 年 11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无记名形式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购买施工图纸;同时根据榕建招[2010]20号文《关于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投标者必须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进行网上匿名投标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未实现匿名报名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递交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请登录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查询。
    4.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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