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景湖?印象”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 2010-11-29
| 项目编号: | 32111220101129001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镇江“景湖?印象”景观绿化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镇江市丹徒区兴城建设开发公司 |
| 代理单位: | 镇江金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 丹徒新城 招标类型:施工 所属地区:丹徒区 (2) 工程规模: 造价约1400万元 建筑面积:13000.00 工程性质:园林绿化工程 招标金额:100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1-1-1 至 2011-4-26 4. 本招标工程共分 3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三标段(34#~43#、45#、60#~61#、64#~65#、68#~69#、72#) 一标段(7#~12#、49#、56#~59#、商业街) 二标段(15#~23#、26#~33#)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3 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3 |
| 报名条件: |
5. 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专业)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绿化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纯绿化企业不需要) 6. 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可选条件: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市政专业)或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绿化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纯绿化企业不需要) (3)企业业绩、信誉: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 (5)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否则其预审文件将被拒收。 (6)各潜在投标单位必须于报名后参加资格预审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9万元 ;二标段人民币9万元 ;三标段人民币9万元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已收收据”否则拒收资审文件及材料。(户名:镇江市丹徒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32001753036052501624,开户行:建行丹徒支行)。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8. 其他: 6.其他条件:(必要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⑺、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⑻、参加资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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