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兴安至桂林高速公路绿化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2010-12-08
| 项目编号: | 发改交运〔2006〕2973号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广西 |
| 工程名称: | 广西兴安至桂林高速公路绿化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广西桂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代理单位: |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兴安至桂林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国家发改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西自治区兴安至桂林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交运〔2006〕2973号)核准批复,并已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为广西桂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桂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起自兴安县梅村洞,止于灵川粟家。
2.2 建设规模:新建四车道高速公路53.395公里。
2.3 计划工期:5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共2个标段,详见下表:
№L1 K0+000-K27+500 27.5 绿化工程 广西桂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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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具有园林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施工企业,有过去五年中成功完成过2条(含2条)以上高速或一级公路的绿化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12 月 8 日至2010年 12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三街镇政府院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或经公证的法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踏勘现场时间:2010年 12 月 14 日 9时,集中地点: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三街镇政府院内;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12 月 30 日 9 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 10 分至 9 时 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三街镇政府大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提交每标段人民币2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汇出,且必须确保保证金在2010 年 12 月 30日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取消投标资格。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招标人财务开具的收据(单独提交),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投标文件,另投标保证金电汇回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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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期限: | 2010-12-8|2010-12-14 |
| 联 系 人: | 甘先生、陈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73-3118816 |
| 联系传真: | 0773-3118818 |
| 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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