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湛江市森林公园生态恢复景区道路工程(防火通道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 201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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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湛江市森林公园生态恢复景区道路工程(防火通道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代理单位: 湛江市鹏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森林公园生态恢复景区道路工程(防火通道绿化)
    招标单位: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鹏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988389.99元;
    工程地点:湛江市霞山区百蓬路
    项目名称:森林公园生态恢复景区道路工程(防火通道绿化)
    招标单位: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湛江市鹏程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工程规模:988389.99元;
    工程地点:湛江市霞山区百蓬路
     
    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根据工程项目投资性质,将按  条件一  选择合格投标人:
    条件一(采用《湛江市财政拨款投资建设工程施工预审投标资格名录》):
    (1)至(9)
    条件二(不采用《湛江市财政拨款投资建设工程施工预审投标资格名录》):(2)至(9)
    (1)投标人必须是入选本年度《湛江市财政拨款投资建设工程施工预审投标资格名录》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承包的企业。
    投标人在本项目报名前已取得《湛江市建设工程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
    (3)投标人必须具有主项或增项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4)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拟派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册人员(以提供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0年10月份参保名册复印件为准)。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该企业的聘书。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和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或具有三级园林专业项目经理资质。在报名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在施工阶段未经业主同意不到位或擅自更换的,发包人将按如下约定对承包人进行处罚:项目负责人更换未经发包人同意,经发现核实处罚10万元;项目负责人必须到施工现场向发包人现场代表报到,缺席一天罚款2000元;其他管理技术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到位或擅自更换,由发包人视情况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6)投标报名者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方可报名;
    (7)无论何种原因,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
    (8)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报名,不接受其分公司报名。
    (9)过去已承接的市政园林项目不能按期(因发包人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除外)竣工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具体以湛江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提供的书面材料为准。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开标时提供原件核对):
    (1)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的《湛江市建设工程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广东省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和园林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或提交建造师临时**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6)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盖有印章的2010年10月份本企业参保名册复印件;
    (7)按照《关于协助执行行贿档案查询的函》湛检预字2008〔11〕号文的要求,从二〇〇八年十月一日起,凡属于湛江地区的企业及其项目负责人,都须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其他地区的企业由相应地市级人民检察院出具,本项目必须在报名时提交原件。(联系部门: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人:孙丹东,联系电话:13828238891,0759-3582311)
    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
    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执行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