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市驿城区产业集聚区道路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 2011-03-02
| 项目编号: | 驿政采招[2011]4号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河南 |
| 工程名称: | 河南驻马店市驿城区产业集聚区道路绿化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
| 代理单位: |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尊敬的各位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我采购中心就驿政采招[2011]4号驻马店市驿城区产业集聚区机械园区支路、汽车城支路绿化项目以竟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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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条件: |
一、注意事项
1、合格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货商均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人的有效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年检章要清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
(6)、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二级以上(含二级)。
(7)、投标人须提供在驻马店市(含县区)50万元以上类似合同原件1份,成交供应商免费为采购方提供实地考察。
(8)、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9)、投标人应独自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计划。
2、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1年3月2日至3月8日下午5:00点整。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递交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侧50米)
递交方式:直接递交
4、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未成交供应商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待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谈判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
5、履约保证金(1):领取谈判文件时,投标供应商须向招标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
(未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退还不计利息,不签订合同的不予退还,按违约处理)。
履约保证金(2):签订合同时,投标供应商须向采购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整。(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按时供货,验收不合格等不履行采购合同的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后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价单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3月9日上午9:00前。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11年3月9日上午9:00整,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侧50米)
9、开标时投标供应商须携带的资料:投标人的法人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证明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二级以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开标当天携带原件,现场审查)
二、绿化质量要求
①、常绿树种要求带土球,所种苗木要求根系完整、枝杆健康、无病虫害、造型完好。观赏类树木花果鲜艳,生长期内黄叶、焦叶、卷叶、积尘叶的枝数在6%以下,无枯枝死叉,基本无交叉枝、并生枝和徒长枝。树木成活率100%。
②、苗木要附带苗木检疫证,要求包种包活,养护期一年。补种苗木养护期计算以补种日起算,养护一年。
三、附带其他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四、绿化苗木数量及技术要求 (详细资料见绿化清单)。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全部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一个月后,支付总价款的75%,剩余25%价款待苗木养护期一年后无死苗木现象再支付。
六、报价方式:密封报价,请报出详细说明;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七、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工期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
八、供货时间和地址: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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