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狮市福辉路、福辉北路(第一标段福辉北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2011-03-02
| 目编号: | 石狮市福辉路、福辉北路(第一标段福辉北路)工程施工监理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福建 |
| 工程名称: | 福建石狮市福辉路、福辉北路(第一标段福辉北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石狮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
| 代理单位: |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石狮市市政建设管理处(招标人)的委托对石狮市福辉路、福辉北路(第一标段福辉北路)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建审施招2011[005]号; 2.项目规模:工程造价约4000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项目招标范围说明; 4.标段划分:本项目为第一标段; 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6.质量标准:合格; 7.工期要求:210日历天(未含保修期)。 |
| 报名条件: |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甲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等级并具备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人必须是泉州市建设局公布的2009年度政府投资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预选监理承包商名录内的企业。投标人在各级无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若被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的,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 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不低于中级技术职称。 3. 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监理部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的从业限制期限内;若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应按《泉州市建设工程监理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泉建建[2009]9号)规定进行驻泉分支机构备案后方可参加投标。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保证金为 壹 万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往(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石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
已有 474 次浏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