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二期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2011-04-18

     

    项目编号: YSZB-2011-012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二期道路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代理单位: 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二期道路绿化工程已由 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11】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优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长乐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
    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为1756435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航空港工业集中区二期道路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纸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4、    工期要求: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
    2.6.2 设计单位:福建省加美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   。

    报名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还应在本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招标人未正受禁止投标或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形;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票人本企业的在岗人员,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本工程施工期间无在建工程;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技术专业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5、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6、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4月18日至2011年 4 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建设路24号【原电信局大楼院内】)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捆绑出售,恕不单卖。
    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3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登记核查,并提交购买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发票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标文件将均不予接收。
    7.2招标人将在提交招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或未按上述规定核验的,视为自行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
    报名期限: 2011-4-18|2011-5-3
    联 系 人: 翁剑颖、陈玲、黄庆中
    联系电话: 0591-38290185
    联系传真: 0591-38290185转616
    联系地址: 福州市华大街道东浦路156号展企大厦21层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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