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徐州市潘安湖生态湿地公园项目农家乐工程招标公告

    • 2011-04-19

     

    项目编号: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徐州市潘安湖生态湿地公园项目农家乐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徐州市潘安湖风景区管理处
    代理单位: 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一、徐州市潘安湖风景区管理处(招标人全称)的徐州市潘安湖生态湿地公园项目((招标工程项目全称)已经贾汪区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项目批准机关全称)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拨及市场化运作已落实,本工程采用BT模式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二、江苏省标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徐州市潘安湖生态湿地公园项目农家乐工程
    2、工程地点:徐州市贾汪区潘安湖                   
    3、工程综述:景观、绿化等。
    4、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的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6、计划开工时间:2011年4月。
    7、工程质量:合格。
    四、合作建设模式
    本项目采取“建设—移交”的方式实施:合作建设单位按照要求自行筹措资金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根据工程决算审定价,政府进行回购,回购期3年。建设期不计利息。
    项目前期费用、征地拆迁补偿费用、设计费、监理费等不列入本项目建设总费用范围。
     
    报名条件: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园林绿化工程壹级资质。
    2、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园林绿化专业的项目经理贰级以上资质(含本级) 或 市政公用专业的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资质(含本级)。
    3、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4、能提供满足项目建设资金要求的融资证明,包括资本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的评定、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贷款承诺书、银行授信等;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 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建设局二楼),由财务室开具证明,持有证明方可参与报名。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万元人民币。
    收款人: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贾汪信用社                账号:3203050201201000038795
    或开户行:建设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32001718836052503058
    或开户行:工商银行贾汪支行        账号:1106021219210060905
    3、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区建设局二楼)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6、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区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 资格预审合格或确定入围单位的银行汇票将被入账,由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七、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项目经理证书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5、注册建造师本人安全考核证书原件(B类);
    6、徐州市建设局签发的《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或“进徐《江苏省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工程登记表(单项)”;
    7、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8、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9、未在徐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经办人、拟派注册建造师、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职工养老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同时提供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上岗证》原件,《上岗证》上的企业名称必须是投标企业名称。
    10、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经办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11、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12、能提供满足项目建设资金要求的融资证明,包括资本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的评定、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贷款承诺书、银行授信等。
    以上2~12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资料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相关招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活动。
    八、请申请人于 2011年4月 18 日至 2011 年 4月22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贾汪新城区原传世经典小区售楼中心) 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22日 17 时。
    九、请申请人于 2011年4月25日上午9 时 30 分至 11 点 30 分,下午14 时 00 分至17点00分到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贾汪新城区原传世经典小区售楼中心)报名及校验原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
    十、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的规定,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从中确定不少于9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十一、本工程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商务标70分;技术标20分;业绩10分。
     
    报名期限: 2011-18|2011-422
    联 系 人: 马璇
    联系电话: 0516883362788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 徐州市贾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贾汪新城区原传世经典小区售楼中心)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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