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中心城区河道日常养护(水生植物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 2011-04-19
| 项目编号: |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慈溪市中心城区河道日常养护(水生植物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慈溪市建设局 |
| 代理单位: |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
| 投资规模: | 45.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2、工程名称:中心城区河道日常养护(水生植物养护)工程
3、工程地址:慈溪市中心城区 6、工程造价:约45万元 7、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发包内容:原市城河建成段水体生态修复工程竣工图范围内的河道水生植物养护、浮岛结构养护、养护区域内鱼类投放管理等工程(以本次发放的原市城河建成段水体生态修复工程竣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工作内容作为发包范围) 8、标段:1个标段 9、工期要求:养护期一年;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 报名条件: |
10、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生态治理工程或水污染治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11、项目负责人要求:经企业法人代表授权或任命的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环境工程师职称及以上)[需本单位人员] 12、投标保证金: 8000元,在开标前以现金形式提交; 15、报名资料: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在开标时进行,审查资料在招标文件中列明。 17、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及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2)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3)资格审查时企业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到场,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到场并随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并随带企业有关证件,项目负责人报名后不得擅自更换,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 报名期限: | 2011-4-19|2011-4-21 |
| 联 系 人: | 马女士 |
| 联系电话: | 63034319 |
| 联系传真: | |
| 联系地址: |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招标代理4(慈溪市三北大街732号中兴大厦四楼)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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