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福州市鳌光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2011-04-25

     

    项目编号: 榕市市政招2011046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福州市鳌光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代理单位: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鳌光路道路工程 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基建[2008]3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委托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 工程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包括路基、路面、桥梁、给排水、绿化、交通设施、交通电气、路灯照明等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2建设规模: 鳌光路道路全长1464.25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级Ⅰ支路,按规划宽度22米建设,桥梁中心桩号K0+873,该桥为1*16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空心板梁桥,上部结构为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粱,下部结构采用实体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2.3工程造价:约3000万元;
    2.4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具备施工条件;
    2.5工程建设地点为:鳌光路道路起于光明路,自西向东经曙光路、规划前横路、亚峰路等,止与已建的福光南路;
    2.6监理服务期:为开工准备工作前一周、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2.7本项目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
    2.8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62.48万元。
    报名条件: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2)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
    (3)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路桥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外的投标人,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本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4)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也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5)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0000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派代表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1年 4月 25日至2011年4 月 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 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整,图纸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700 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 5 月 10 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同时还需随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发票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为同一人。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地点和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应当参加开标程序,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并按废标处理。
    报名期限: 2011-4-25|2011-4-29
    联 系 人: 于小燕
    联系电话: 0591-83190072
    联系传真: 0591-83190068
    联系地址: 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层
    备 注:
    已有 592 次浏览
    • 关于我们 | 营业执照
    • Copyright© 2008-2016 ,佛山市陈村花卉世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09125033号-3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66号
    • 手机:18029327647 电话:0757-23832892 传真:0757-23334883 QQ:1214217437 邮箱:flowerworld@126.com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佛山网络警察报警平台公共信息安全网络监察佛山市公安局公共信息安网监察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