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福州市南江滨路(天宝陂-福通大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2011-04-25

     

    项目编号: FJTC-2011-025-1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福州市南江滨路(天宝陂-福通大道)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福清市建设局
    代理单位: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规模: 0.000万元
    建筑面积: 0.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江滨路(天宝陂-福通大道)工程,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等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江滨路(天宝陂-福通大道)工程设计(重新招标);
    2.2.         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龙江南岸音西街道音西村、龙江街道观音埔村和宏路街道溪下村地段,沿龙江修建;
    2.3.         工程建设规模:南江滨路(天宝陂-福通大道)工程道路全长2090米,道路红线宽度40米,占地面积125.6亩。拟修建桥梁、涵洞。道路等级为城市II级次干道标准、设计行车速度为5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设计;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111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6000万元;
    2.5.         招标类型: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南江滨路(天宝陂-福通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南江滨路(天宝陂-福通大道)工程设计(重新招标)(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等工作);其中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管线综合工程等专业工程设计。
    2.6.2.         内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等工作。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
    报名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和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 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工程咨询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道路或桥梁专业工程师及以上的职称证书。
    3.3.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25日至2011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以无记名方式报名。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柒仟元(¥27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1年5月19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以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为设计收费标准,设计项目的工程估算价额(设计费计费基价)为6000万元、计费系数为0.9,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20%,招标人公布的设计合同范围和内容的设计费金额为138.58万元。
    8.2.    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8.3.    以国家计委文件《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为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收费标准,工程估算价额为6000万元、行业调整系数为0.7,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上下浮动幅度为下浮20%,招标人公布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暂定为8.448万元。
    报名期限: 2011-4-25|2011-4-29
    联 系 人: 林先生、毛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 0591-87551976
    联系传真: 0591-87554218
    联系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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