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南京悦民公寓南苑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2011-04-27

     

    项目编号: AJN090071-06SG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京悦民公寓南苑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
    代理单位: 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资规模: 8,320.000万元
    建筑面积: 41,316.000平方米
    工程简介: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麒麟街道办事处建设项目悦民公寓南苑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发改投字[2009]3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832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832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金永诚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悦民公寓南苑景观绿化
            2、工程地点:江宁麒麟街道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4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52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绿化、景观、园路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41316 m2。
    报名条件: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4月27日至 2011年5月4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02:00分至05: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2008年4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价5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的景观绿化工程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缺一不可,提供的原件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作未提供。)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2008年4月1日以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价500万元及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的景观绿化工程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缺一不可,提供的原件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否则视作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评标细则: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根据经评审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依次推荐第一至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八、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项目负责人本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付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开标时,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
    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6、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7、拟参加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8、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9、本项目执行宁政发【2009】49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10、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一、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4-27 9:00到 2011-5-4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报名期限: 2011-4-27|2011-5-4
    联 系 人: 许康
    联系电话: 52165792
    联系传真: 52165792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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