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政大道(高速路出口-清荣大道段)两侧绿化带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2011-04-29
| 项目编号: | KXZ11126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福建 |
| 工程名称: | 福建福政大道(高速路出口-清荣大道段)两侧绿化带景观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单位: |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
| 代理单位: | 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KXZ11126
开标时间:2011-05-16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所属地区: 招标编号:_KXZ11126 本招标项目福政大道(高速路出口-清荣大道段)两侧绿化带景观改造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福政大道(高速路出口-清荣大道段)两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发包价暂按2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政大道(高速路出口-清荣大道段)两侧绿化带景观改造工程;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20个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 ;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 。 |
| 报名条件: |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园林专业职称证书(专业以有关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明的专业为准)和有效的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以注册证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标明的专业为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部人员未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7.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4 月 29日至 2011 年 5月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地址: 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1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5月16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标处;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
| 报名期限: | 2011-4-29|2011-5-6 |
| 联 系 人: | 林晶、林木英 |
| 联系电话: | 0591-87504608转806、815 |
| 联系传真: | 0591-87565955 |
| 联系地址: | 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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