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南京翁家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翁家营经济适用房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2011-06-02
     
    信息编号: 14998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京翁家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翁家营经济适用房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1300.0000万元
    工程简介:
    标段编号: ANJ090050-19SG
            南京景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翁家营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08]37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翁家营经济适用房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秦淮区红花-机场地区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3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翁家营经济适用房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3200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一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6月1日至 2011年6月8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企业自2008年 6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承担单项合同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企业、项目经理同一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取)。
            (2)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经理自2008年 6月1日(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以来承担单项合同价12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工程(企业、项目经理同一项目业绩不重复计取)。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综合评估法。
     
    七、其他: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项目经理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社保机构出具近3个月(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不能到场或虽然到场但提供不了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资格预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公证件不能代替原件且在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不予认可;
    3.本工程对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无要求,但需提供一名具有园林施工经历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4.园林绿化企业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5.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
    6.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分部分项报价错漏一致,且没有合理解释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四)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五)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六)其他不应有的雷同。
    7、本工程设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书面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须提供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证明(新进入本市的施工企业,应作出在签定建设工程合同前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的承诺)。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6-1 8:30到 2011-6-8 17:00为止
            本公告为第 2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景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广州路228号易发科技大厦3F-E座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327290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毛喜芳
    招标人联系电话:86626677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328519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sl-njzb@163.com
     
    报名期限: 2011-6-12011-6-8
     
    已有 251 次浏览
    • 关于我们 | 营业执照
    • Copyright© 2008-2016 ,佛山市陈村花卉世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粤ICP备09125033号-3粤公网安备 44060602000066号
    • 手机:18029327647 电话:0757-23832892 传真:0757-23334883 QQ:1214217437 邮箱:flowerworld@126.com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佛山网络警察报警平台公共信息安全网络监察佛山市公安局公共信息安网监察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