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广州市玉岩书院(含玉岩墓群、钟氏大宗祠建筑群)修缮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11-06-03
     
    信息编号: 152403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广州市玉岩书院(含玉岩墓群、钟氏大宗祠建筑群)修缮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19000.0000万元
    工程简介: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玉岩书院(含玉岩墓群、钟氏大宗祠建筑群)修缮保护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市萝岗区。
    1.2.3  工程范围:玉岩书院(含玉岩墓群、钟氏大宗祠建筑群)结构抢修、恢复性修缮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穗开管办[2009]11号,立项号:20091633000100010。
    1.2.6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19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0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玉岩书院(含玉岩墓群、钟氏大宗祠建筑群)古建筑测绘、修缮保护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现场指导与监督。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无 。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在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备案。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文物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文物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报名,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以接受报名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上公布为准。
    1.4.8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主办方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以上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 2011  年 6 月 8 日至 2011 年 6 月9  日的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6    资格审核
    1.6.1  投标报名截止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投标资格第1.4.1条至1.4.4条核对招标申请人资格情况,如果实质上不符合资格的,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1.6.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审核合同的正式投标人名单报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1.7    现场考察
    1.7.1  集合时间:另行通知 。
    1.7.2  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
    1.8    费用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1  工程建安费限额10000万元,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304.80万元,专业调整系数取1.0,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附加调整系数取1.3。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计费额为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具体以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审定金额为准。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30%,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91.44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18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 13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9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8.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70%,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8.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30%。岩土工程勘探费执行广州开发区财政局“穗开财建[2007]290号”文件要求。
    1.9    工期
    1.9.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9.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2.0    其他事项
    2.0.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需提供玉岩书院(含玉岩墓地、钟氏大宗祠建筑群)设计模型。
    2.0.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2.0.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购买。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2.0.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0.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10   招标人
    2.10.1 名称: 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2.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63  广州科学城聆雨路创意大厦B2三楼
    2.10.3 电话(手机)号码: 13808869202
    2.10.4 传真号码: 020-28068800
    2.10.5 电子邮箱:673611399@qq.com
    2.11   招标代理机构
    2.11.1 名称: 广州市财贸建设开发监理有限公司
    2.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170  广州市荔湾路133号5楼 
    2.11.3 电话(手机)号码: 15914255256
    2.11.4 传真号码: 020-81035818
    2.11.5电子邮箱:cmjl_dayi@126.com
    报名期限: 2011-6-220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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