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景观照明工程维护项目(恢复招标)招标公告

    • 2011-06-10
     
    信息编号: 163704
    招标类型: 资材招标
    地 区: 广东
    工程名称: 广东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景观照明工程维护项目(恢复招标)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0万元
    工程简介: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就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景观照明工程维护项目(恢复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016112          
    2、项目名称:  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景观照明工程维护项目(恢复招标)
     3、招标内容:  景观照明工程维护       数量 1项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完工期: 签定合同后60天内。
    4、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2011年06月09日至2011年06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标书售价: 人民币500元;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现场集中踏勘时间及地点(如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视为了解现场):自行联系大厦业主,自行勘探。联系人:江苏大厦:李工(0755)82960668;擎天华庭:张主任13622389380其余现场:招标人刘日春,联系电话(0755)82954298。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07月01日09:30(星期五)(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招标产品主材(LED点光、LED线光)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应提供制造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 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 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2)、3)、
    4)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韦茜、范瑶
    联系电话:   0755-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账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期限: 2011-6-9201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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