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连云港市运河路与海宁路交叉口大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2011-07-06
     
    信息编号: 207962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连云港市运河路与海宁路交叉口大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13.0000万元
    工程简介:
    工程编号: LYG201107003
    工程名称: 运河路与海宁路交叉口大修工程
    招标人名称 :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连云港市城乡建设局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新浦区运河路与海宁路
    工程规模 :宽度:40-60M,长度:400M
    标段编号 :LYG20110700301
    标段名称 :运河路与海宁路交叉口大修工程监理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估算价(万元) :13
    计划发包时间 :2011-7-20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叁级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申请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资质证书;
    3、总监具有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工程专业)。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其余:(1)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 (2)总监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总监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3)连建质[2007]551号文。外省外市的监理企业来我市承接监理业务时,应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预审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6、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7、若发现提供资料中有虚假,将永久取消该单位及总监承接该工程的资格。
    8、报名经办人须携带以下证件:企业介绍信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总监注册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备查)、企业法人及总监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不得更换,每个环节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
    9、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11〕101号文,投标人在参加工程投标时应慎重考虑拟安排工程管理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并在投标文件中提出拟安排的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名单,监理机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
    附综合评分法细则:
    一、监理大纲(25分);二、人员素质(40分);三、监理取费(10分);四、检测设备(10分);五、监理业绩(10分);六、社会信誉(3分);七、基础信誉(2分)
    一、监理大纲(25分)  
    1、技术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和监理规范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
    2、依据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的要求和范围,对拟投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安排、主要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的阐述,视合理情况得0~2分。
    3、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明确拟设监理合同段的组织机构,视合理情况得0~2分。
    4、监理办公设施、交通设备的配备,符合现场工作需要,视合理情况得0~1分。
    5、监理工作程序:结合监理工作的阶段划分,对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环境保护、费用控制、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流程的简要阐述,视合理情况得0~4分。
    6、监理大纲(方案)和措施合理的得0~6分。
    7、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考察情况,提出本项目监理工作应特别重视的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法的,视合理情况得0~4分。
    8、根据以往经验,对本项目监理工作提出建议,视合理情况得0~3分。
    说明:监理大纲应从以上几个方面针对本工程提出监理方案和措施,并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人员素质(40分)
    1、总监配备(10分);
    总监理工程师为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0分。
    以上证书需要提供相关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2、专业配套(10分):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专业人数,满足工程需要,专业人员兼任的工程项目数必须客观可行,专业人员不配套,缺一专业不得分;专业人员不足,缺一人扣3分。
    本工程要求:市政2人。(不含总监)
    3、监理人员职称结构(6分):
    高、中级职称符合要求得满分。本工程要求: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3分,多于不加分),中级职称不少于1人(每人2分,多于不加分),高级职称与中级职称不互用,基本分1分。
    4、监理人员年龄结构(4分):
    55-65岁监理人员占监理人数在20%以内的得满分,每超过10%扣1分。
    5、上岗证(10分):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得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所有人员均应提供职称证原件、上岗证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三、监理取费(10分)
    本工程监理取费为:根据本工程的监理范围及工程情况,按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相应监理费率标准计取,以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20%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最高分,每高于基准价的10%扣1分,不足10%,按内插法相应扣减。高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高值或低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低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说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本工程:市政道路工程计费额暂按500万元计。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高程调整系数=1。
    四、检测设备(10分)
    1、自有检测设备得5分:全站仪得2分;经纬仪得1分;水准仪得1分;手持测距仪得1分。(以上设备须提供发票或检定证书原件)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5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五、监理业绩(10分)
    1、企业监理业绩(10分):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时间以监理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监理的类似工程工程量500万元及以下得2分;类似工程工程量500万元以上,得4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所监理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每次扣2分,最高扣分不超过4分。所监理工程有一个不合格扣3分,最高扣分不超过6分。
    注: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监理工程量以监理业务手册或监理合同为准。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说明:
    1)开标时提供监理合同或监理业务手册等业绩证明原件,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
    2)类似业绩为市政道路工程等。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总监姓名、工程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监理合同、监理业务手册等不能证明,不得分)。
    六、社会信誉(3分)
    1、企业信誉:获得市及以上优秀监理企业的投标人加2分;  
    2、总监信誉:获得市及以上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总监加1分;
    说明:企业省有效期为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两年;市有效期为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 总监有效期为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对于同时获省市两级表彰的监理企业和总监不重复加分;奖项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日期。
    七、基础信誉(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和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本省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本市行政区域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提供)分别出具的有无行贿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1)能提供并证明情况良好的得2分;
    (2)无法提供证明的得0分;
    (3)有行贿或不良记录的扣除2分。
    在中标结果公示时由招标人根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查。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不良行为查询网址: http://www.lygcin.gov.cn/  进入“建设市场主体不当行为公示 ”。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苍梧路39号院内综合楼209室
    联系人:王菁
    传真 :0518-85450099
    电话:0518-85450099
    邮编 :222000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7月5日至 2011年7月11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 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0分 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市招投标中心321室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1年7月5日至 2011年7月11日,每天上午 9时 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 15时 0分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市招投标中心321室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 招标文件。
     
    报名期限: 2011-7-5201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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