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南京市高新区永丰路道路改造工程高新区永丰路道路改造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 2011-07-06
     
    信息编号: 207963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京市高新区永丰路道路改造工程高新区永丰路道路改造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投资规模: 62.4800万元
    工程简介:
    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高新区永丰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建字【2011】3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000万元,其中其他政府性资金:3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高新区永丰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南起解放路,北至建新路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合同估算价:62.48万元
     
    6、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7、招标内容:监理
     
    8、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高新区永丰路改造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 “三控、三管、一协调”
     
    二、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资格证书等、其它资料(见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
     
    三、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投标人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东北路388号正泰大厦三单元2418室)报名;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7月5日至 2011年7月11日止(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6:30分,前4个工作日在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最后一个工作日可在高新技术开发区丽景路2号A幢受理报名。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或在现场报名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监理招标将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的必选合格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销号手续。
     
    可选合格条件为:无。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五、其他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及办理相关事宜的人员必须为《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所指定的人员,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所报总监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总监资质证书原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报名期限: 2011-7-5201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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