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南京市岗山桥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 2011-08-17
    信息编号: 315553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江苏南京市岗山桥广场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1000.0000万元
    工程简介:
    标段编号: BJN110169-02SG
        南京江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岗山桥广场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江宁发改投字[2011]224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华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岗山桥广场工程
        2、工程地点:岗山桥与金箔路交叉口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1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城市公共广场;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广场、绿化、亮化、景观设施改造
        10、工程规模:广场面积:17000 m2;园林绿化面积:11000 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和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8月16日至 2011年8月22日止,上午09:0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
        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办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08年7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投标申请人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时间、造价均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1)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9家时,招标人将逐级减少或降低可选必要合格条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资格预审(前次报名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逐一通知其重新报名并发放新的资格预审文件),直至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少于9家为止.若全部可选必要合格条件全部取消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仍不足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2)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其他:
         1、评标细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根据经评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至高依次推荐第一至第三的中标候选人。
    2、资格预审时,所报注册建造师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近6个月(2011年02月至2011年0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付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到达资格预审现场参加资格预审,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开标时,投标人注册建造师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
    4、凡报名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
    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企业必须对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市场“维稳诚信”规定做出承诺;
    7、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告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8、拟参加投标报名的注册建造师不得有在建项目;
    9、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
    10、本项目执行宁政发【2009】49号文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担保金额为承发包合同总价的10%,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
    1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十、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1-8-16 9:00到 2011-8-22 17:30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江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元东路2999号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南京白下区中山东路218号长安国际中心3009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2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4650590-1008
    招标人联系人:黄慧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心怡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4650590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wjbackup@126.com
     
    报名期限: 2011-8-16201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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