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平路西延两侧景观工程E标段施工招标/园林绿化工程
- 2013-04-25
- 消息来源:http://www.flowerworld.cn/
项目编号: | NTS2013041925211587 | 项目名称: | 长平路西延两侧景观工程E标段施工招标 |
公告开始时间: | 2013/4/24 0:00: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13/4/29 0:00:00 |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专 业 公 告 项目编号:NTS2013041925211587 |
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 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的 长平路西延两侧景观带工程E标段 已经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城建资金 ,现已落实。 2 、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南通市港闸区 (2)工程概况规模: 长平路西延两侧景观带工程E标段为增加地块,包括国家电网周边地块、城北大道与长平路交叉口地块、港闸河畔地块、山神路口原大灶鹅地块、总渠路口“L”地块、芦泾河河道两侧地块,总面积约25350平方米,实施内容为绿化种植、清杂、土方、排水边沟等,总造价约55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 年5月18至2013年 6月30日 (个别树种2014年3月底前完成)。 3 、 本招标工程共 一 个标段,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 该工程 的投标。 4 、标段内容以及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1)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具有 独立订立合同 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具备 安全生产条件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及业绩 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原件 ); (5)如本公告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则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业绩,如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投标人开具的 税务发票原件 (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 完税证明 (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 (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企业正式人员 ( 提供劳动合同关系、近 三 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原件 (必须能证明已缴费到近 三 个月) ); (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近 三 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原件 (含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证明出具日期必须是本公告发布以后的日期,否则无效 (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 (9)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 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6 、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文件费用暂不收取 。各投标申请人须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以前将 文本投标文件 提交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五楼)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 并在 2013 年 5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到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政务中心裙楼四楼 ]购买投标专用光盘并刻录) 、图纸、标前答疑、工程限价、补充通知等资料均在 南通市工程建设网 发布, 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公示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 本工程执行《南通市建设局关于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实行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在本工程开标前汇入南通市区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帐户。 (资格审查的同时检查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帐户名: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帐号:88010158000000788,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后开标前,凭银行确认的入帐凭证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受理处办理换取统一收据及投标保证金已收确认函。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银行转帐方式入帐,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及经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提交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 未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帐户备案的投标单位请速按有关规定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本工程不接受未经备案帐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提交以受理处出具的“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确认书”为准。 特别提醒:敬请各投标单位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时,在相关汇出凭证上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9 、本工程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10 、特别提示: (1)投标人应提前前往 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集中受理处 进行企业基本账户备案,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未经备案的账户视为非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2)基本账户完成备案之后,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在递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之前足额汇出,同时应在开标前将保证金电汇凭证(或进账单的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缴纳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集中受理处,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保证金只允许采用银行支票或汇兑方式从企业基本户支出 ,帐户名: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帐号:88010158000000788,不接收现金解款及非投标人出票的进账单和电汇单,非南通市的投标人一律采用银行电汇的方式。 (3)开标现场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企业正式员工,授权委托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近三个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原件(必须能证明已缴费到近三个月)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来则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5)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招标机构:南通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159号 联系人: 刘 女士、 葛 女士 电话: 0513-85010181 传真: 0513-85010181 邮编: 226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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