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慈城镇中横河整治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1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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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江北区慈城镇中横河整治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1】32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慈城古县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江北区人民政府补助3000万元,剩余部分由慈城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慈城镇新城和私营工业城之间,北起慈江,南至半浦桥;
2.2建设规模:普济路(K1+320)至半浦桥,河道中心线长2690m;
2.3标 段: 1个标段;
2.4工程造价:29099793元;
2.5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整治河道、护岸、河道两侧绿化、河道沿线配套防汛道路、新建跨中横河支河桥梁3座,修缮跨河桥梁4座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水利水电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资质、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专职安全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A证持有者姓名必须与资质证书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姓名一致;
3.5 根据浙水建〔2009〕30 号文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进浙参加水利工程投标前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
3.6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不良行为且正在宁波市水利局、宁波市招标投标中心和浙江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期内的取消投标资格;
3.7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或所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以宁波市水利局网上公示为准),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岗位设置须与网上公示一致;
3.8投标人须在近三年(2010年5月1日至2013年5月1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200万元的水利建设工程,提供施工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和工程结算审计报告,时间和金额以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为准。
3.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
3.11投标申请受理时间:
开始时间:2013年5月21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13年5月27日16时00分。
地点: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城镇尚志路60号)一楼大厅12号窗口。
注: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5月21日至2013年5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宁波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慈城镇尚志路60号)一楼大厅12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慈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慈城镇尚志路6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统一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ggjy.nbjb.gov.cn)、慈城镇人民政府网(www.ciche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联系人:韩工
电话:0574-87939871
传真:0574-8793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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