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城县2012年度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监理比选招标公告
- 2013-05-21
- 消息来源:http://www.flowerworld.cn/
| 项目编号 | GC20130521002 | 所属地区 | 甘孜-稻城县 |
| 项目名称 | 稻城县2012年度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监理 | ||
| 发布时间 | 2013年05月21日 | 截止时间 | 2013年05月24日10时00分 |
比选公告
|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稻城县农牧和科技局 |
| 项目名称 | 稻城县2012年度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监理 |
| 建设地点 | 稻城县区域(指定地点) |
| 实施时间 | 210日历一+缺陷责任期 |
|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 对《稻城县2012年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所涉及的工程完成量、建设质量、建设进度和效果进行监理。 |
| 建设资金 | 国家投资。 |
| 其他 |
| 监理1 | 稻城县2012年度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监理 |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草业工程监理范围的农林类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其他要求:
a.具有草地工程监理经营范围;b.要求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畜牧(草原)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c.2010年以来承担并完成至少3个以上的类似工程(退牧还草工程不少于2个)监理业绩,提供监理合同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d、中选的企业按“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并已备案的《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合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规范文本)中确定的浮动幅度计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20%,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比选。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title="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 )下载工程图纸、工程预算控制价清单、比选申请函样本及合同样本,待自检可以接受比选人确定的工程图纸范围的发包总价以及清单中的固定单价(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报名,比选服务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 2013年05月21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3年05月24日10时00分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稻城县畜牧局
开户银行: 农行稻城县支行
账 号: 22-58910104000529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银行转账回单,以备抽取时验证。
(4)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工程发包价(含清单中的单价同比下浮)、工程图纸和合同样本,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并实施工程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总价包干发包(发包价即竣工结算价)。
(5)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工程发包价、保证金一览表
| (表三): | 单位:万元 |
| 合同段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工程发包价 | 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 | 备注 |
|---|---|---|---|---|---|
| 监理1 | E.固定价 | / | 24.90 | 1.20 |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13年05月24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稻城县农牧和科技局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招标比选网(www.sczbbx.com">www.sczbbx.com )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1 个作为中选人。
(2)抽取方式。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建造员(师)原件(绿化等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业未规定的除外);
⑤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
⑥企业为拟任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
⑦报名企业交纳比选保证金(工程发包价的5%)的银行转账回单。
⑧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
比 选 人(全称): 稻城县农牧和科技局
地 址: 稻城县农牧和科技局
邮 编: 627750
联 系 人: 余女士
联系电话: 0836-5727556
传 真: 0836-5727070
电子邮件(E-mail):
2013年05月21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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