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林分改造后续管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2013-06-03
    • 消息来源:http://www.flowerworld.cn/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山林管理处 (以下简称‘采购人’) 委托, 对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林分改造后续管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 标, 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 标文件(0851-1361FS02B 511A , 请点击打开 )进 行公示, 公示期为 2013年5月31日 至 2013年6月6日 五个工作日。 欢迎 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 邀请 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 0851-1361FS02B511A

    3. 项目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林分改造后续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采购内容、服务期和最高限价: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林分改造后续管护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3年11月25日

    人民币130万元

    注: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广东省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6.3 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诚信手册》。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31日-2013年6月7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 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817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复印件;

    7.3.2 提供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

    7.3.3 提供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广东省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7.3.4 提供《园林绿化施工企业诚信手册》复印件;

    7.3.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5.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7.3.5.2. 经办人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授权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 ;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点击打开 )”,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 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3年6月21日14:00~14: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21日14:30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 12 号永丰大厦 8 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 www.gdgpo.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和顺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nde.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9.2 补充媒体:龙江镇政务网站(http://longjiang.shunde.gov.cn/)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公布。

    10.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山林管理处

    1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同济 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 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 艾小姐

    联系方式:0757-8320 5201-60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CLFS0757@163.com

    传真:0757-8320 5203

    网址: 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3.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 三 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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