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普县塞尚江南小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2013-06-20
- 消息来源:http://www.flowerworld.cn/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泽普县塞尚江南小区绿化工程已由泽发改字[2013]9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泽普县金湖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泽普县塞尚江南小区绿化工程
2.2 建设地址:泽普县
2.3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结构类型: /
2.5 工程投资额:60万元
2.6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1 本次建设项目招标的范围如下:
施工标段:泽普县塞尚江南小区绿化工程
以上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诚请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项目经理具备园林绿化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用注册建造师证书、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疆施工备案手续、提供近两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书均为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19日至2013年6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要求中的证件原件并携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同时到泽普县在招投标中心备案,接受监督。电话报名、电话备案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由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到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详细地址:喀什汇丰高层3#201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投标网新疆建设网(喀什地区)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金湖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喀什建设招标代理中心
联系人:刘琪琪
电话:0998-2876111
监督单位:泽普县招投标中心
监督电话:(0998)8243756
- 标签:
- 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