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捷普东侧路道路市政工程 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 穗开发改【 2011 】 72 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代建单位)现对东区捷普东侧路道路市政工程 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东区捷普东侧路道路市政工程
二、招标单位: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池工 联系电话: 28068842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工 联系电话: 8211972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曾工 联系电话: 8121518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 82111641
三、建设地点: 广州开发区东区
四、项目概况: 道路规划宽 30 米,双向六车道,长约 400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排水、供水、交通、照明、电缆管沟、通信管道及绿化景观等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 、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①【项目编号 2013-6567 】
② 道路规划宽 30 米,双向六车道,长约 400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排水、供水、交通、照明、电缆管沟、通信管道及绿化景观等工程。 投资约为 2636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2013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 。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3 年 12 月 11 日 00 时 00 分 ,截止时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1 时 00 分 。
2. 开标时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5 时 00 分 。
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 1 )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 2 )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 1 )投标担保 50 万元,投标担保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 2 )投标报名费为 100 元 / 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 、( 1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工程叁 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3 、 (1)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别的 注册建造师 ,持有项目负责人 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 (注:大、中型项目选择此项)。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 C 类)。
注: ( 1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 2 )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6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我区建筑活动不良记录名单,不良记录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上不良记录栏公布名单为准 (网址: http://jh.getdd.gov.cn/ bljl.aspx ) 。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 .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 .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N+4 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 N+2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 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 2010 】 564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为经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审定的招标预算价 。
十六、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28068842
地址:广州科学城创意大厦 B2 副楼 3 楼。
十七、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 (网址: http://www.gzzb.gd.cn ) 和 广州开发区网站(网址: www.getdd.gov.cn ) 及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发改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0-007-2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 V2.0.0.6 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 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会员专区下载招标图纸及招标文件。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 标 人: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项目代建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一二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