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招标人以 公开招标方式, 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 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第一教学楼拆除重建工程勘察设计 。
1.2.2 工程位置: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 2 号 。
1.2.3 工程范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第一教学楼拆除重建工程 设计任务书和招标文件提出的勘察设计范围 。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粤发改社会函 [2013]3569 号 。
1.2.6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 12000 万元。 设计按单方不大于 3000 元 / 平方米限额设计,设计费要与单方限额设计挂钩。
1.2.8 招标内容: 北校区第一教学楼的原址上新建一栋教学楼, 单体建筑面积 29005 平方米 ,地上四至五层、地下一层,建筑总高度≦ 15M 。包括: 工程地质勘察;设计 方案修改;编制工程概算、 编制施工图预算、 现场指导与监督 、编制竣工图 ;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且不限于:项目的规划报建、建筑方案报建、消防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项报批报建工作);规划要求、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供电照明及防雷、 建筑节能、基坑支护、声学设计、 通风空调、弱电(网络综合布线,电话,电视,室内楼梯、大厅、地下层、天面制高点和室外周边安防监控),重点部位精装修,室外周边和内天井交通、景观绿化。 其中节能部分要有专门的设计资料,满足广州市节能工程相关标准要求,提供《广州市建筑节能设计说明》专篇蓝图、《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表》、计算报告书等设计资料报广州市墙体材料革新与节能办公室审批通过、地下层要有基坑支护的设计内容、本项目要考虑建筑声学的设计内容。
[ 注释 ] 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年 月,竣工日期为 年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
[ 注释 ]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 注释 ]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1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且同时具备( 2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甲级资质证书; 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第①点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项目主体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建筑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依法分包。 勘察设计可以参照本项目东南角图书馆相关图纸。暂定工程量的勘察布点间距不能小于 20 米 ,观察孔三分之二、技术孔三分之一的比例。
[ 注释 ]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 [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178 号)和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 〕 86 号)填写 。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 注释 ]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 注释 ]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 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 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给排水、暖通空调、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或者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 本 公告发出次日起 5 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 2014 年 2 月 19 日至 2014 年 2 月 25 日的上午 9 : 0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6 : 00( 节假日除外 ) ,由申请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 .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 .2 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 .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 (见附录 1 、 2 、 3 )一式三份。
1.5.1 .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 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 .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本招标项目不实行网上投标,故无需将投标文件中的计算机文件网上投递到勘测设计远程招标投标服务系统。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投标人自行考察 。
1.6.2 集合地点: 投标人自行考察 。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 1.0 、难度系数 1.0 和附加系数 1.0 , 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暂 为人民币 221.76 万元(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 20% 计算)。 ,其中人民币 33 万元用于投标方案设计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 1 名的投标人 9 万元;给予评审排序第 2 、 3 名的投标人各 6 万元;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 4 至 6 名的投标人各 4 万元;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 6 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
招标人有权使用已获得设计补偿的方案。
[ 注释 ]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约为 85 % 。
[ 注释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 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 20 % ,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招标综合包干单价( 100 元 / 米)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1.7.4 工程测量费用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
1.7.5 招标人在公示中标候选人其间一并公布本项目方案设计最终排序前 6 名的单位(不足 6 名的按实际数量公布),招标人(或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主动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将获得投标经济补偿的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补偿。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3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30% 。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个日历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0.5%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30% 。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是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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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if]>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10 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电话: 020-36207075
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 2 号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网发布,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 ,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 2 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6207075
1.10.4 传真号码: 020-36641061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405 、 广州市天河林和东路中旅商务大厦西塔 13A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8860662
1.11.4 传真号码: 020-38860482
1.11.5 电子 邮 箱 : 365493727@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4 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28866000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 http:// www.gzzb.gd.cn
1.13 招标 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 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28866208 、 28866214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 http:// www.gzzbb.gz.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