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海救助局深圳基地陆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14-02-17
    • 消息来源:http://www.flowerworld.cn/

    南海救助局深圳基地陆域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 招标人以 公开招标方式, 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 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南海救助局深圳基地陆域工程勘察设计 。

    1.2.2 工程位置: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十七单元 。

    1.2.3 工程范围: 建设南海救助局深圳基地,陆域用地面积 14689 平方米,其中堆场、道路和停车坪 7000 平方米,建设综合业务及值班待命用房等建筑物 4800 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及基地内外给排水、供电照明、消防、通信、绿化、围墙等配套工程 。

    1.2.4 规划用地文件: 深前海许 QH-2013-0001

    1.2.5 项目批准文件: 交规划发〔 2013345 、交规划发〔 2013612

    1.2.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445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500 万元;

    1.2.8 招标内容: 主要包括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方案设计和修改设计(同时要符合海边建筑物设计要求)、初步设计(同时要符合交通运输部相关要求)、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如果规划审批部门需要)、施工图设计(含内外装修施工设计和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工程的概算编制、消防设计备案(业主协助)、现场指导和监督、协助业主办理工程规划报建等相关手续等。

    [ 注释 ] 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410 月,竣工日期为 201612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注释 ]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 注释 ]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证书;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证书。

    [ 注释 ]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 [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178 号)和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 86 号)填写 。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 注释 ]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4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 注释 ]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 高级工程师或 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 工程师。

    1.4.5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凡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于 2013 2 23 ~ 2 27 ,9 00 12 00 13 30 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 .1 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 .2 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 .3 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 (见附录 1 2 3 )一式三份。

    1.5.1 .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 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 .5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 招标代理机构 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 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 CA USB Key 数字证书( 咨询 电话 95105813 020-28866079 ),以 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本项目不集中勘查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6.2 集合地点: 本项目不集中勘查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120 万 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 % ,方案设计费 不下浮 为人民币 12 万元,全部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 2 名的投标人 6.0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 50% );

    给予评审排序第 3 名的投标人 3.6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 30% );

    给予评审排序第 4 名的投标人 2.4 万元(约为方案设计费的 20% );

    本次工程设计投标报价执行国家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2002 修订本 ) 规定的取费标准,本次 工程勘察设计投标报价: 勘察暂定 700 米,勘察单价限价为 150/ 米,即勘察费最高限价暂定为 10.5 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暂定为 120 万元,投标总价最高限价暂定为 130.5 万元,超过勘察费最高限价、设计费最高限价和投标总价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标。

    [ 注释 ]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3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90 %,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 注释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 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 20 % ,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 费用, 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 投标时暂定工程量 )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 费用 中标综合包干单价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4 工程测量费用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2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4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0.3%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3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0.5%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人提供本招标项目的电子位置示意图 。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 http://www.gzzb.gd.cn ABBS 建筑论坛( http://www.abbs.com.cn )、深圳市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局 http://www.szqh.gov.cn 广东省建设报上发布。 ( 如有出现不一致的招标时间安排 , 一切皆以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的公布为准。 )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510235 广州市滨江西路 42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4265663

    1.10.4 传真号码: 020-84265633

    1.10.5 电子邮箱: gzjxf@163.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0 广州市天河北路 663 号自编 89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4438181

    1.11.4 传真号码: 020-34438861

    1.11.5 电子 gd3443818@126.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4 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 http:// 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管理区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8052 深圳市南山区月亮湾大道鲤鱼门前海临时办公区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755- 36668840

    1.13.4 传真号码: 0755-86699000

    1.13.5 网址: http://www.sz qh.gov.cn/

    1.14 监督机构

    1.14.1 名称: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1.14.1 邮政编码、地址: 100073

    1.14.2 电话(手机)号码: 010-65292653

    1.14.3 传真号码:

    1.14.4 电子邮箱:

    1.14.5 网址: www.mo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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