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村镇工业园区联盟区块道路人行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2014-03-19
- 消息来源:http://www.flowerworld.cn/
许村镇工业园区联盟区块道路人行道绿化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村镇工业园区联盟区块道路人行道绿化工程,招标人为海宁家纺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海宁市许村镇工业园区联盟区块
建设规模:主要施工内容 包括绿化种植
投资概算: 64 万元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招标范围:许村镇工业园区联盟区块道路人行道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 园林项目主管 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于 2014 年 3 月 19 日至 2014 年 3 月 21 日,每日上午 9 : 0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3 : 30 时至 16 : 3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市梅园路 222 号 -2 三楼) 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交易员身份证、交易员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项目主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进嘉备案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市许村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市许村镇政府 4 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海宁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海公管办 [2013]6 号)文件精神要求,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 3 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许村镇招标办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 2011 〕 164 号)文件规定记入市场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我镇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我镇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我镇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 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海宁家纺产业基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圣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许村镇 地 址: 海宁市梅园路 222 号 -2 三楼
邮 编: 314409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13806707993 电 话: 0573-87232359
传 真: 传 真: 0573-87239122
2014 年 3 月 19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叁级 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3 | 项目经理 资格 | 具有 园林项目主管 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
4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以后竣工的园林绿化工程 1 个及以上施工业绩(单个合同造价 30 万元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二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提供的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5 | 进嘉施工 备案证 |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进嘉施工备案证》(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