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源市生态景观林带以奖代补项目连平段公开摇确定造林承包商公告

    • 2014-03-26
    • 消息来源:http://www.flowerworld.cn/
     

    河源市生态景观林带以奖代补项目连平段公开摇确定造林承包商公告

     
     

    《河源市生态景观林带以奖代补项目连平段补植造林作业设计》已由河源市林业局批复(河林复 [2014]8号),具备了公开摇珠确定造林承包商的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作业进行公开摇珠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单位:连平县林业局。

    2、工程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项目实施总长度 18公里,补植套种绿化景观树 14400株,招标总金额为130.7952万元(未含间接费用)。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共分 1个标段进行公开摇珠确定造林承包商。市级财政补助资金未到位之前,先由中标人垫资建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后,按施工合同规定的造林进度拨付工程款。

    项目各补植造林施工地点、面积分别为:三角镇补植造林里程5.8公里 ;大湖镇补植造林里程5.8公里 ;绣缎镇补植造林里程6.4公里 ;具体详见《河源市生态景观林带以奖代补项目连平段补植造林作业设计》。

    二、施工完成日期:2014年5月30日前必须完成造林种植工作,成活率达 99%以上。2015年5月10日前必须完成造林后第一次抚育施肥工作,并达到合同规定要求。

    三、项目投标报名具体要求:

    1、投标企业须承诺造林工程使用“三证一签”苗木,并优先使用本地苗木。

    2、投标人中标后 7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工程款 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直接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中标人须在 7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施工合同。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进行挂靠分包,在签订合同签须“不挂靠、不转让、不违法分包”承诺书。如发现有转包、分包及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签订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单位:连平县林业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连平县支行

    账 号: 4400 1747 3020 5300 1906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0762-4331502

    投标人中标后须在连平县范围内设有临时办公场所,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开展工程检查监督指导等工作。

    5、项目实施其他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施工合同)。

    五、投标保证金

    本标段的投标保 证金为 1万元,必须以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为准。到账截止日期为 2014年4 月 1日上午11: 00时前。

    银行开户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广发行河源市中山大道支行

    帐号:125002516010000995

    联 系 人:沙小姐

    联系电话: 0762-3828709

    六、摇珠流程

    (一)标段报名

    入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承包商预选库内企业均可报名参与各标段摇珠,不得参与未报名的标段摇珠。投标人凭企业基本结算账户划出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部报名登记并确认所选定的标段。投标保证金凭证需注明所投标段。

    (二)参与人员

    参加摇珠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通过报名登记备案的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全程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包括报名、投标、开标等),不得委托代理人参加,否则视为弃权。

    (三)报名和递交报名资料时间

    2014年3月 27日至 2014年4月1日上午 11: 00(星期六、日除外)。

    (四)报名和递交报名资料地点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市区富民街 2号 2楼财务部,联系人:林小姐, 3828709)

    (五)公开摇珠签到时间

    公开摇珠签到时间 2014年4 月 2日上午9:30分至10:00分

    (六)公开摇珠时间

    公开摇珠开始时间: 2014年 4月 2日上午10:00分。

    (七)公开摇珠地点

    公开摇珠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楼(新市区富民街 2号)

    (八)摇珠号确定

    企业法人于摇珠当天上午10:00分之前到场签到。签到时间截止后,所有参加代表按签到顺序由工作人员摇取本企业本次摇珠号,并签名确认。

    (九)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共分 1标段。各标段摇珠时,摇珠工作人员先将参加此标段报名的有效企业对应的摇珠号放入摇珠机,启动摇珠机后,摇出第一个珠子(珠号)对应的摇珠号(企业)为中标人,摇出第二个珠子(珠号)对应的摇珠号(企业)为候选中标人。然后由中标人和候选中标人代表在摇珠结果确认表上签名确认。

    (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做好摇珠现场全程记录并当场宣读摇珠结果。现场结果须经现场监督人员和采购人代表签名确认。

    (十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委托人发出摇珠结果通知书,并报市资格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十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向中标人发出各标段中标通知书。

    (十三)上述时间点以北京时间为准。

    七、合同签订

    1、项目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应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 7日内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工程造价、质量、工期期限等主要条款应与招标公告内容一致,并将合同报市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2、中标人不与项目建设单位订立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项目建设单位直接将候补中标人确定为承包商,无需重新招标,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提请市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将其清出承包商预选库。

    附件: 连平县 2014年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补植造林项目施工合同(样本 )

    退还投标保证金说 明 表

    备注:参加投标企业需了解各标段造林作业设计情况,可直接联系市林业局营林科,联系人:张寿林,联系电话: 3379028。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 3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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