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增城林业局原局长罗伟光因受贿行贿获刑8年

    • 2014-03-28
    • 消息来源:信息时报

    随着广州林业系统窝案的持续发酵,涉案的官员也陆续获刑。近日,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原局长罗伟光因受贿77万元,行贿30万元,被增城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中,24万元贿款是为了感谢时任广州林业局局长郭清和在提拔等方面的帮助。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2年期间,罗伟光利用担任增城市林业局局长、党委书记、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在增城增派公路景观林带建设工程、增城市国土绿化重点项目规划、增城市太寺坑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等项目的设计、规划、施工和结算过程中,多次非法收受广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等单位多名负责人贿送的现金77万元。案发后,罗伟光向广州市纪委投案自首。

    其中,时任广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行贿人王某陈述,为了跟罗伟光搞好关系,他共送了罗伟光46万元,送钱的场所多数是在农庄、酒店等。

    此外,为了感谢时任广州市林业局局长郭清和、副局长刘燕堂在人事调整等方面的帮助,罗伟光于2006年至2011年间,先后多次向郭清和贿送24万元,向刘燕堂贿送6万元。

    增城市法院认为,罗伟光构成行贿罪和受贿罪,因有自首情节可减轻处罚,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

    新闻背景:原从化市长涉林业系统窝案

    2013年1月,广州市纪委通报,从化市市长郭清和及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刘燕堂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在这之前,已有数名广州市林业系统官员获刑,之后,刘燕堂等官员及多名林场场长、副场长获刑。

    而曾经在林业系统摸爬滚打多年的郭清和,2013年6月,广州市检察院通报称,郭清和受贿280万元正在审查起诉。截至目前,未有官方对郭清和近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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