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槐苗木

    • 2010-09-07
    • 消息来源:
     

    国 槐 苗 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槐苗木的定义、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露地培育的裸根苗。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苗木

    具有根系和苗干的树苗,无论年龄大小,未出圃栽植前均称为苗木。

      2.2

    苗木种类

      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移植苗等。

      2.3

    苗龄 

    苗木的年龄。从播种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一数字表示播种苗在原地的年龄;第二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1-1表示2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培育一年。

    1-2表示3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培育两年。

      2.4 

    一批苗木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2.5 

    地径 

    苗木地际直径,即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

      2.6 

    苗高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2.7 

    根系长度 

    起苗修根后应保留的根系长度。

      2.8 

    Ⅰ级侧根 

    直接从主根上长出的侧根。

      3 苗木分级

      3.1 合格苗分Ⅰ、Ⅱ两个等级,以综合控制条件、根系、地径、和苗高四项指标确定。

      3.2 综合控制条件为:苗干通直,色泽正常,充分木质化,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不失水或很少失水。

      3.3  综合控制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苗木,达到要求者以根系、地径和苗高三项指标分级。

      3.4 分级时,首先看根系指标,以根系所达到的级别确定苗木级别,如根系达Ⅰ级苗要求,苗木可为Ⅰ级或Ⅱ级,如根系只达Ⅱ级苗的要求,该苗木最高也只为Ⅱ级。

      3.5 在根系达到要求后,按地径和苗高指标分级,在苗高、地径不属同一等级时,以地径所属级别为准。如根系达不到要求则为不合格苗。

      3.6 分级时要做出等级标志。

      3.7 苗木等级见表1。

      表1   国槐苗木等级

    苗木

    种类

    苗龄

    苗木等级

    产量指标

    Ⅰ级苗

    Ⅱ级苗

    地径

    cm

    苗高

    cm

    根系

    地径

    cm

    苗高

    cm

    根系

    万株/hm2

    Ⅰ、Ⅱ级苗百分率

    长度

    cm

    大于5cm长I级侧根数

    长度

    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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