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采伐管理制度近期将出台 在22个省有试点
- 2010-09-02
- 消息来源:中国经济网
林权制度改革并没有妥善解决收益权问题,森林所有者的采伐权或处置权还受制于“采伐限额”制度。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今日透露,这一困境将很快得到突破,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指导意见正在研究中,并且已在全国22个省168个县进行了试点,有望近期出台。
贾治邦说,目前已经对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进行了深入研究,初步形成了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指导意见,有望近期下发。总的设想是,经过认真试点,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机制的任务。分三步逐步推行,第一步,改革采伐管理服务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推行采伐限额公示制,建立健全简便易行、公开透明的管理服务新模式。第二步,创新采伐管理方式,实行林木采伐分类管理,非林业用地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管理,由经营者自主采伐,商品林采伐指标5年内可结转使用。第三步,完善采伐限额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限额指标管理向采伐备案管理的转变,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的新体制。
贾治邦指出要通过教育的办法引导林农们不要乱砍乱伐。当前要引导农民认识两条:一是政策不会变,而且是长期不变;二是林子只有成熟的时候卖价最高,收益最大。他透露,目前,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已在全国22个省168个县进行了试点,将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推行。通过实行这项配套改革,森林经营者的处置权和收益权一定会得到很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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