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股份茶花授权签约推动产业革新

2017-05-02
      9月28日, “园林园艺植物新品种保护与推广研讨会暨棕榈股份茶花新品种商业开发授权签约仪式”成功举办,这意味着园林园艺植物新品种保护与推广不再只是园林人口中的一个话题,而是踏踏实实迈出了“实施”的一步。

       本次会议由广东省园林植物产业技术创新促进会和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王焕良主任、植物新品种保护处王琦处长、广东省林业厅林业科技推广总站吴清副站长等等领导及来自全国各地50多家高校、科研院所单位及企业代表100多人参与,就新品种的保护与扩广进行热列的讨论,会议内容丰富、议程紧凑,


主要有以下几大焦点:
2900万元 棕榈股份四季茶花新品全球开发权花落棕科园艺


      早在今年4月举办的第二届园林植物新品种新技术拍卖会上,广州棕科园艺开发有限公司以2900万元拍得了棕榈股份四季茶花新品种未来十年的全球市场独家商业开发权,成为拍卖会的标王,28号当日在各界人士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授权许可协议。棕科园艺将负责该系列茶花新品的测试、评估、生产和销售等工作。

      棕榈股份培育的四季茶花新品种,是世界茶花育种的一项重大突破,填补了世界上无四季开花茶花园艺品种的空白,该成果获得国际园艺界的广泛关注与高度评价,并于2012年、2016年两次获得国际茶花界最高荣誉“主席勋章”奖。 经过十年的努力,现已开发茶花新品种323个,其中四季开花的杜鹃红山茶杂交种217个、长花期的越南抱茎茶杂交种55个、常规茶花杂交种20个、机遇苗选育品种31个,并著有世界第一本四季茶花专作。
      据棕科园艺负责人梁伟森先生介绍,茶花产品产品规划将向盆栽及文旅项目发展,规划在2017-2019年计划生产盆栽150万盆,2020年以后,年产量达100万盆以上,同时将于全国各地发展50个经销商。

       当天棕科园艺还与肇庆农大园艺等多家企业签定生产合作协议,双方协定扩繁生产的品种及数量,所有种苗及成品销售则由棕科园艺统筹销售。

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与现状

       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处王琦处长分享了《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与现状》报告,对植物新品种制度历史沿革与现状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对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种子法》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相关条例进行解读,并强调,我国正并积极学习研究推行UPOV公约1991年文本。
       王处长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我国当前申请品种权的审批流程,随着国家对植物新品种保护的高度重视,植物新品种在中国受到法律的保护进程已经大大加快,在新品种符合申请条件及资料齐全的前提下,现在从提交申请到拿证书只需两年多的时间,而且这个时间还会争取缩短到两年以内。

      当前我国品种权申请与授权数量也在快速增长,林业植物新品种授权量从1999年的6件迅速增加到了2015年的176件,截至2015年底,受理总数和授权总数分别达到1715件和1003件。授权品种申请人以中国境内申请人为主,截至2015年底,中国境内申请人共获得839件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占授权总量的83.65%,境外有9个国家获得了164件植物新品种权,点总量的16.35%,授权量最多的是德国57件,其次是荷兰39件,法国27件。
      授权品种的地域分析,截至2015年底,授权量最多的是北京,累计119件,占国内累计授权量24,其次是云南120件,山东119件,浙江87件。
      授权量前四名的属种依次是蔷薇属253件,占授权总数25.22%;杨属101件,占授权总数10.07%;山茶属60件,占授权总数5.98%;杜鹃花属54件,占授权总数5.38%。品种权人构成也从2015年之前以科研院校单位为主扩展到以企业为主。

从美人榆维权案说起的“权利”
提到新品种,就不得不提“林业植物新品种维权第一案”—美人榆维权案,
这场维权案例的胜诉有着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颠覆“植物新品种”行业之诉;
突破“植物新品种”维权传统之诉;
推动“植物新品种”司法进程之诉
创新“植物新品种”维权模式之诉。

      河北省林科院中华金叶榆(美人榆)案件代理律师于仁春在会上为大家详细回顾了“金叶榆维权案”的整个过程,此案一波三折,耗时四年半,历经长春市中院一审驳回、吉林省高院二审发还、长春市中院重审驳回、吉林省高院二审维持四次庭审后,2013年初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同年11月,最高法指定山东省高院再审此案。
      于律师认为,对于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完全已经有法可依,新品种权利应当被尊重,但是需要品种权人行动起来,自已争取。他认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是一项新型的专业法律服务,在维权方面需要组建和选择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团队,同时他认为新品种应建立起一种推广与维权托管服务模式。

国外新品种商业推广模式

本次会议还邀请到荷兰PLANTIPP  BV公司的 KIM女士作为外商代表,为嘉宾介绍国外新品种保护和商业推广模式。
      KIM 女士首先介绍了欧洲、美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地的新品种保护制度及各地的区别,她表示 PLANTIPP  BV公司在国外有丰富的新品种推广的渠道和经验,针对新品种开展了专利权管理、新品种营销、控制非法繁殖行为等服务,她十分欢迎国内的育种者与她合作。

      她说公司会对符合条件的新品种以培育家之名申请花卉新品种保护权,专利由培育家与培兰特共享,培育家享有他们所出售花卉的专利,同时PLANTIPP  BV公司会对新品种代为进行管理、推广和宣传。

       研讨会的最后,棕科园艺总经理梁伟森、媒体平台及各企事业单位代表等纷纷踊跃发言,建言献策,大家致力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共同目标,努力推动植物新品种保护与推广工作迈上新台阶。